4月10日,宁南法院在执行周某某、彭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过程中,出警迅速,加班加点连夜突击,在不到三小时的时间内,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曾经脱逃规避执行的案件。
4月10日下午7时10分左右,宁南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葫芦口派出所电话通报:你院正在执行中的周某某、彭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陈某某已被连人带车扣留于葫芦口派出所,请求派干警前往接洽处理。获此信息,执行局负责人一边调集警力一边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并于半小时内组织精兵强将前往离县城几十公里外的葫芦口派出所。晚上8时30分左右,执行干警顺利抵达葫芦口派出所,立即投入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的短兵相接之中,责令其在半小时之内一次性付清其所欠的案款26000元及法院诉讼费、执行费781元,否则将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以及罚款2万元的处罚,同时将依法对其所有的、车牌号为川WMS***的东风牌小汽车予以扣押。
此时,被执行人陈国王仍然心存侥幸,声称能不能先还10000元,余款年底再付。执行干警对其一番严厉训诫后告知:介于你上次在执行过程中的脱逃行为,现在无条件可讲,半小时内不交钱,本院将立即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眼见毫无退路可言,陈某某慌忙四处电话求助,期间,陈某某在与其妻通话过程中,向执行人员质询为何要对其处以20000元罚款,执行人员耐心向陈某某及其妻解释清楚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让其心服口服,促使其打消了侥幸心理,彻底放弃软拖硬抗、妄想蒙混过关的打算,抓紧筹款。在执行人员不断的高压训诫下,被执行人陈某某于9时35分左右将全部案款26000元及法院相关费用781元如数给付完毕。陈某某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如释重负的对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致歉。至此,一件非常棘手的疑难案件,通过执行干警们忘我的努力,在不到三小时内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干警们忘却了夜幕下连续奔波带来的疲惫感,满怀喜悦之情凯旋而归。
在申请执行人的努力和葫芦口派出所的鼎力支持下一桩看似短时间内难以执结的案件,圆满执行完毕。该案的顺利执结说明:人民法院要想真正解决“执行难”,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决不能单打独斗,必须依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协助以及申请执行人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文图:廖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