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南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及残疾当事人权益的债务案件, 原告张某新系下肢瘫痪的壹级残疾人,行动不便,生活起居只能依靠轮椅。
我院于2018年4月10日受理了原告对被告鄢某飞、鄢某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属亲戚关系,为减少原告诉累,积极找双方协调,以争取能庭外协商解决好。收到案件第二天,承办法官立即与被告方取得联系, 4月18日我院法官找到被告鄢某飞进行询问调查,因被告鄢某飞被公安机关暂时羁押,通过对其析法说理、进行法制宣传,促使被告通过其妻子以及被告鄢某彪(弟弟)与原告方尽快进行协商解决。原、被告双方在庭外协商好后,原告张某新向我院申请撤诉,我院领导经审核后,同意其撤诉申请,并依法免收原告案件受理费2000余元。4月25日,我院法官亲自到原告家中为其送达了撤裁定书,并当场为其办理了退费手续。
该案的快速审结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同时我院法官为残疾当事人排忧解难、上门服务的司法为民作风深受当事人赞扬。(文图:张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