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宁南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陈某某申请执行万某某合同纠纷案过程中,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万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同时对妨碍执行的万启雄之妻张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
陈某某申请执行万某某合同纠纷案件,本院于2018年1月31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万某某在自己约定的还款期限(4月30日)过后,仍然无视执行法官的多次电话催促,以各种理由软拖硬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的给付义务。6月15日上午9时许,经过周密部署后,执行法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万某某家中拘传万启雄。执行法官抵达万某某家中后,见其家中无人,立即拨打其电话,电话拨通后,万某某谎称其在家中,当执行法官叫其下楼开门后,又谎称其在街上。执行法官问他在街上哪里,他不但不明确告知,反而不停的高声责问执行法官“你们要咋个嘛?”。为此,执行法官责令其马上到法院。大约20分左右,被执行人万某某及其妻张某某来到法院后,面对执行法官法官的询问,拒不配合并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万某某采取强制措施,万某某当场反抗,并对执行法官出言不逊,其妻张某某在执行法官对万某某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目无法纪,对执行法官进行抓扯和撕咬,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对于万某某夫妻二人这种藐视国法、抗拒执行的行为,不惩处不予彰显法律的威严。经请示汇报后,决定依法对万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0元、对张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严厉打击了万某某夫妻二人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文:廖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