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南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川3427刑初47号
本院定于2018年7月5日9时0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吉康补呷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吉康约它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