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前夕,宁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女干警到宁南县松林乡幸福村七组苏某1和苏某2家中开展慰问贫困当事人送温暖活动。
宁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苏某1和苏某2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苏某1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苏某2给付从2016年到2018年三年的粮食补助金1800元。宁南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调查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属贫困户,为尽快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执行局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先予执行,提前将全额案款送到苏某2手中。
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苏某2夫妻二人身有残疾,无法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生活举步维艰。考虑到这一情况,执行局的三名女干警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驱车几十公里的山路来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中,慰问其近期生活状况,鼓励他们要有信心和决心,日子会一天比一天好,并将精心准备的衣物送到他们手中,希望衣服和爱心能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看到他们笑了,干警们的心也暖了。(文:杨瑾/图: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