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乱停乱放,酿成大祸  违规违法,害人害己   
  发布时间:2019-07-12 16:08: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宁南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因违规停放车辆造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9年4月16日凌晨12时许,陈某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宁南县城往景星乡天鹤村方向行驶,行至宁南县景星乡境内天鹤村6组路段处时,撞上王某停放在公路右侧的中型自卸货车的左后方,造成陈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宁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勘验现场后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起事故中,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本案中,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五十九条违规将车停放在公路上,因此应当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未婚,有两个年迈双亲需要扶养,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高达三十万元。按照规定本应扣除交强险范围内十一万元,剩下的钱按照主次责任划分,王某承担20%的责任,计算下来三万多。但王某未按照规定及时购买交强险,本应由交强险可以报销部分十一万元,因王某应当购买而没有购买独立承担,最终王某赔付陈某十四万多。

        王某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后果。王某又不按照法规购买交强险,给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王某的一个看似很常见的乱停乱放行为,却害人害己。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规。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等到出事了,才追悔莫及。(文:陈丽)

 

责任编辑:宁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