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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附民案件中加强民事调解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nnfy  发布时间:2021-04-14 17:54:58 打印 字号: | |

    宁南县人民法院刑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刑附民案件,刑庭法官注重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近日,受理的被告人龚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中,被害人王某、胡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龚某赔偿损失130581.94元。王某系胡某之子,被告人龚某与王某、胡某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由龚某负责王、胡二人的生养死葬,王、胡二人过世后的遗产赠予给龚某。双方由于交电费的事发生争执,继而引发打架,王某、胡某被打伤。经鉴定,王某、胡某均为轻伤二级。宁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龚某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王某、胡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官接收此案后,了解到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通过庭前积极与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沟通,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通过法官多次耐心地作工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人龚某的子女凑钱一次性当庭支付赔偿款6万元。

刑附民案件的正确处理有利于化解矛盾,依法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告人在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下,可以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有利于“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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