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宁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县中医院住院部将刚执行到的案款送到行动不便的被害人苏某某手中。
当日,由于苏某某已更换电话号码,执行干警无法与他取得联系,辗转到苏某某工作、居住等地查找下落,几经周折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了苏某某,得知他因身体原因在医院治疗无法下床,立即赶到医院,将赔偿金送到他手中。
苏某某夫妇感动万分,表示这笔钱来得正是时候,对法院执行工作赞不绝口,虽然天上下起了小雨,秋意渐浓,寒气袭人,但执行干警内心很温暖。执行工作不仅要有深度、力度,更要有温度,送上门的执行案款不仅是司法为民的体现,也体现了执行干警将为民办实事落实在具体工作中,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