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南县法院简案团队利用微信视频开庭调解快速审理原告罗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1年11月,原告罗某某经人介绍到被告李某某承建的业主家,为其三楼、四楼的房屋贴瓷片和安装地板。工程结束后,双方通过结算,被告认可原告的劳务费为8,600元,但当原告向被告催款时,被告总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诿,后原告罗某某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为外地人,因疫情等各方面的原因不方便到庭参加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决定利用微信视频的形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该案从立案、审理、结案,仅用了一天时间,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地解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均称赞承办法官能“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