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宁南县人民法院简案团队受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系邻居,因原告与被告母亲发生口角,被告将原告打伤,后派出所对被告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双方就原告的检查治疗费用未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邹旭东第一时间进行阅卷,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有调解基础,遂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6月10日下午将案款交到法院。该案从立案到成功调解并履行,仅用了两天时间,真正做到了高效、便民,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