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南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快速执结一批因土地转包青苗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使113件长达10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05年,田某某、杨某某等人在白鹤滩电站库区淹没范围内与当地村民签订荒山荒坡转包合同,约定了荒山荒坡的收益分配比例,2011年实物调查以后,双方对转包土地青苗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发生争议,陆续起诉到宁南法院,其中有21件案件在本院判决后上诉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并调解结案。该批系列案件涉案申请执行人16人,涉案被执行人110人,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双方当事人陆续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当时因补偿标准尚未出台,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对转包土地面积、青苗补偿费的分配比例进行了确认,调解书并没有明确的给付金额、给付主体。2020年开始陆续兑付青苗补偿款,田某某、杨某某等人持凉山中院、宁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到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申领其应得的青苗补偿款,因实物调查将双方诉争土地青苗补偿款登记在村民名下,对方不予配合,田某某、杨某某等人无法领取青苗补偿款。田某某、杨某某等16人随即以上述两级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到宁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当初调解时青苗补偿标准尚未出台,双方仅确认了土地面积和约定了分配比例,调解书欠缺给付主体和具体的给付金额,无法进入执行立案系统。对调解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给付主体是谁、能否凭调解书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存在争议。执行局多方协调均无结果。申请方在来回奔波中逐渐产生怨气,不理解法院的程序要求,认为法院早已有了调解书,不予立案就是人为因素的推诿。
一边是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一边面对立案程序上的难题,张国军局长心急如焚,他多次与行政机关协调,并积极向院长和分管院长汇报。该批系列案件因白鹤滩库区移民土地经营权转包而引发,涉白鹤滩移民群众且人数众多,属涉众涉稳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并定下处理的基调:不能因为繁琐的程序让申请人来回奔波,既要兼顾程序更要体现司法的便民利民原则,结合当前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从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通过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形式来完善确定调解书欠缺的被执行主体和执行金额的瑕疵问题,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带着解决方案,阿尔莫吉作院长带着张国军局长专门到中院执行局汇报工作,该方案得到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俊鹏的充分肯定。宁南法院随即召开审委会,经审委会讨论认为:该批系列案件尚无可供参考案例,若僵化套用法条,则当事人还需要重新提起给付之诉,必然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但根据调解书原意和实际发放情况,诉争青苗补偿款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可以确定谁为被执行人,原生效调解书已经确认了转包土地面积及青苗补偿款分配比例,现在补偿标准已明确,份额比例乘以补偿标准可以得出具体的执行金额,以案号逐案审核登记造册附表连同原生效调解书、审委会会议纪要综合形成执行依据,以此解决立案上的程序问题。
审委会作出决议后,执行局立即行动,执行局长亲自带队,组织执行局、法警队等10余名精干力量,对该系列案件进行清理,集中力量开展执行,于2022年5月26日开始立案,干警们放弃周末休息,加班加点送达文书,在短短一周之内完成113件案件的立案、送达、扣划、案款发放,兑付申请执行人案款330余万元。
该批案件纠纷历时长,当事人也多次投诉,院长亲自接访,多次通过电话耐心进行释明,结案后进行回访,核实执行款是否到帐,最后处理结果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该批案件的顺利执结,体现了宁南法院的创新精神、担当精神、彰显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