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系某医院的防疫工作人员,被告不顾防疫要求强行通过防疫卡点,原告在对被告进行阻拦的过程中遭到被告的辱骂和殴打。事后,被告并未向原告道歉也不愿支付因此产生的检查、治疗费用,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对被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释法明理,被告认识到自己此次行为的错误后主动支付了案款,并向原告进行了道歉,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法官温馨提示:防疫工作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日常防疫工作中所采取的某些必要防疫措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公民日常出行带来些许不便,但是公民应充分认识到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并在日常生活中以实际行动理解、支持和配合。与此同时,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应遵守法律底线,约束自身行为,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