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南县人民法院巧用微信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真正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
原告在白鹤滩经营一家副食品商店,被告从2014年开始便陆续在原告处赊账,期间断断续续支付过几次,但是一直未结清。后被告到外地务工,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欠款,被告一直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志玲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被告表示人在外地,不便应诉。承办法官便提出通过建立微信群,在微信群中进行举证、质证、调解等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便建了一个微信群,在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后,便开始了线上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子结案后,法官并没有立即解散该微信群,而是继续通过微信跟进被告的履行情况,现在被告已经将第一笔案款按时支付给了原告。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司法便民的工作举措让这起案件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