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松新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矛盾尖锐离婚纠纷案 ,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博基莫某某相亲认识后,于2017年8月10日在普格县大坪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于2012年7月9日生育长子刘子某,2014年3月4日生育次子刘日某,两个小孩均在宁南县松新镇镇小学读书。原告与被告因感情纠纷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干警接收案件材料后当即通知被告到庭,被告一直认定已经按照彝族风俗办理离婚,故对原告提出的给付小孩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意见较大,双方矛盾十分尖锐。
定纷止争:
合议庭成员在了解双方的矛盾症结后,悉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从法理、情理、亲情伦理等方面辅以耐心细致的劝说,在双方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被告当庭支付子女抚养费。原、被告之间尖锐的离婚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该案巡回审理充分有效地发挥了巡回审判职能作用,也践行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