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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法院高效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获群众好评
作者:nnfy  发布时间:2022-11-04 21:02:33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1月1日,宁南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原告李某某(5岁幼儿)诉被告宁南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办案人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快速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用实际行动解民忧、办实事。

2021年12月5日,原告李某某因腹痛到该院住院治疗,次日晚,原告突然下体疼痛,住院医生要求其到门诊做彩超检查,后被告知周末无彩超医生上班,不能进行彩超检查;原告李某某到第二天才进行了检查,由于延误了检查治疗,不得已进行了手术切除左侧睾丸。双方发生纠纷后,经凉山州医学会鉴定认定本次医疗事故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后经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某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双方为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本案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原被告到庭面对面接受调查,向双方了解案情,厘清争议焦点,解释调解处理的原则、方法,提供调解参考意见,并对李某某家属进行心理疏导,稳定情绪,对医院应承担的责任进行释明。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引导下,原、被告于当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领取了调解书,及时化解了双方纷争。2022年11月4日,原告李某某父母为感谢我院法官为其化解纠纷、高效结案,自愿向法院敬献了锦旗,锦旗上书“以利民之心 办高效之案”,以表达对人民法院及时高效化解纠纷、司法为民的感谢之情。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司法为民、公正高效是人民法院的内涵要求。该医患纠纷的快速审结,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医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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