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建立“一镇一法官”联系制度的要求,宁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张法官积极履行参与社会治理职责,专门驱车20余公里到宁南县大同镇进行工作联系,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赞扬。
2022年末,县法院在宁南县十三个镇建立了“一镇一法官” 联系工作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人民法院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张法官一行到达大同镇后,即向大同镇党委政府汇报涉大同镇部分村民的纠纷案件处理情况,同时询问当前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并提出了法律意见建议,镇领导就维护当地和谐稳定、纠纷解决和张法官交换了意见,并对我院法官沉下身子司法为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行为进行了表扬。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职责所在,我院今后将一如既往的坚持这项工作,为宁南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