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新法庭成功调解了原告徐某金与被告王某华、梁某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的圆满解决,既做到了繁案精审,又保证了公平正义。
被告王某某承包了被告梁某某在宁南县松新镇南苑社区移民安置区的房屋修建工程,雇佣原告徐某某为其做工,原告在施工过程中被水泥钉弹伤右眼,经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原告受伤后,与被告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本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共计288132.51元。
松新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联系了二被告,沟通过程中得知二被告同意调解,但认为原告的伤残等级过高,愿意按照十级伤残的标准赔偿原告几万元,否则要求申请重新鉴定。考虑到各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且重新鉴定会给各方当事人造成诉累,办案人员通过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电话联系以及面对面的沟通,向原、被告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后,该案各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协议,由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徐某某100,000元。
该案的圆满解决,充分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松新法庭将继续用耐心、恒心、公心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