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房类执行案件历来有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针对这类案件的执行,宁南法院始终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近日,成功执结一起房屋腾退难案。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1日,宁南法院裁定宣告宁南县某公司破产,该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设备已依法进行拍卖,黎某未经公司管理人允许,居住于公司办公楼内,管理人多次通知其搬离,黎某拒不搬离。本院于2023年9月22日裁定黎某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腾退其占用的公司办公楼。但黎某未按照生效的裁定书履行义务,宁南县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柔”,善意文明执行,彰显司法温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黎某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履行,经执行法官多次说法明理,并考虑到黎某的实际情况,经执行法官沟通协调,给予黎某3个月期限,到期后黎某仍未按照承诺履行,法院依法作出腾退公告,再次责令黎某限期搬离,否则将依法强制腾退该房屋。之后,黎某手机处于停机状态,也未发现黎某下落。
“刚”,采取强制措施,彰显司法权威
最后期限到期后,黎某仍未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实施强制腾退并制定了详细预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多次寻找黎某下落后,终于在2024年4月16日上午在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完庭准备出审判庭大门的黎某成功拘传至宁南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告知黎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责任,拟对其进行拘留措施,最终,在强制执行力的震慑下,黎某表示愿意主动腾退房屋,整个腾退过程顺利进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宁南法院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